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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聞] 台灣警察的人權,以及無良嘴砲的無知。

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最近兩天在網路上吵的沸沸揚揚的社會事件我想大家都略有耳聞,
以下是個人較為喜歡,沒有把警方妖魔化的一篇:
用槍不當? 「不及時開槍,死的是警察」













網路上立刻出現了各式各樣的嘴砲,
包括警方不應開那麼多槍,應該控制在能制服犯人的數量就好;
為什麼會搞到能讓犯人衝上來,警方不專業;
對方只是拿刀而已,為什麼要動槍;
為什麼不打手腳剝奪行動和攻擊能力就好,要攻擊致命部位等等等等等......

摩帝凱和瑞比:WTF???












在我開始之前,請先看一段小弟剛剛翻譯的影片:


(前半段是完全將警方蒙在鼓裡的實況模擬,後面慢慢拉開距離的部份則是安排好的示範,
請不要問類似"警方真的開槍了,沒問題嗎"那一類的問題。那些是空包彈。)

這個影片的重點在於告訴各位,不要因為日子過得太安逸,
就認為拿著刀子的人沒什麼好怕的,警察有槍就天大地大。
影片中示範了刀客的移動力和殺傷力,同時也說明了當警察位於被動防衛的立場時,
想要應付對方突如其來的攻擊是很困難的。

尤其是今天這則新聞中的員警,他的情形其實就幾乎等同於影片前段那位跌倒的員警了。
他居然還有能力掏槍擊斃犯人,不頒個獎給他都很說不過去了。











至於認為員警沒有控制好擊發數量的人,
大概是認為每個人的頭上都有血條,下面還有一條狀態列,
可以看見對方是不是紅血了、目前身上有沒有嗜血、什麼時候會狂暴。
這種人通常是坐在電腦前,窩在冷氣間裡,手邊放著雞排珍奶在說這種閒話,
然而當事警察在那個情況下只有短短幾秒、甚至不到一秒的時間,決定自己的生死。

有網友做了很有趣的比喻:在玩恐怖遊戲時,遇到畫面上突然出現的殭屍和怪物,
都可能被嚇到滑鼠狂點把子彈打光了,為什麼在現實生活中會要求遇到人想殺了你時,
要仔細思考我該開幾槍?

如果有哪個人認為當自己手上有槍、對面有一個神經病拿著刀子朝你衝過來時,
有能力思考要開幾槍才能剛好放倒他又不把他殺死的,請與我聯絡。
我認識不少神經病,能替你安排一下。



至於對拿出萬年跳針法寶"為什麼不打手腳就好"的人,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
小弟不是專家,只不過是當過憲兵,打過90手槍,
比起一般完全沒碰過手槍的人來說算是多了那麼一點實際經驗。

大部分服過兵役的男性都拿過步槍,都打過步槍,但是手槍完全是兩碼子事。
沒有槍托能用來抵著肩膀降低後座力、槍管很短、準星和照門之間的距離很短,
這些東西都大大的使手槍的準確度低於步槍,更別說手槍想要打得準,
還必須先雙手握穩槍身、兩臂平舉,準星、照門、眼睛成一直線,瞄準之後,
再以與擊發步槍同樣的技巧慢慢扣板機。
如果你有辦法在面對持刀衝鋒者時,冷靜的一項項做好,
並試著瞄準那雙明顯在快速運動中的雙腿、以及快速擺動的雙臂,
而不是大而明顯的軀幹的話,也請與我聯絡。

而且你怎麼會認為自己的槍法真的好到瞄哪裡打到哪裡?
你又怎麼會認為同一把槍每天的狀態會完全一樣?
這麼一來國軍和警察都不用上打靶課程啦,人人都奧運射擊金牌啦,
用嘴巴開槍永遠最快。

某些新聞中提到該員警在開槍之後走到旁邊吐了,
而且刻意寫得像該員警有很沈重的罪惡感一樣,
試圖營造出"連當事人都認為自己做錯了"的感覺。
不管殺的是什麼人,身上背一條人命都是很沈重的,
不要拿這一點來酸來攻擊,非常沒品。

一點個人見解。

註:本篇文章著重於討論人在實際情況的反應和考量,不考慮任何法律層面的東西,
請法律魔人不要來自討沒趣。謝謝。

53 則留言:

  1. 好文章!真是有趣又能使人獲益良多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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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文,放幾個分享按鈕或社群按鈕吧
    想分享給好友卻發現沒有類似功能
    Blogger有內建這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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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右邊有放Twitter和FB的分享用按鈕:p

    不過我對blogger的分享功能真的不是很熟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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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文,看到那些執法過當的說法,真是讓人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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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L1zX-SrBH0 這篇影片就是瘋子持刀砍警察 影片中的瘋子即使身中數槍 仍不停的拿刀往員警身上刺 幾顆子彈根本難以阻擋發狂的攻擊者
    今天朱姓員警能用三槍阻擋下攻擊者 已經算是很幸運了 加上警用手槍的9mm子彈阻擋力非常差 通常直接穿過目標身體而無法達到阻擋的效果
    開五槍是很剛好的事情吧 唉死腦殘酸民和妓者幫恐龍家屬護航 真是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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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那些批評的人
    都沒設身處地為那些用生命保護社會安全的警察著想

    最可恨的就像龍哥說的
    那些人根本就沒有什麼實地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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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看影片了解到美國法律會那樣是有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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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台灣人就這個樣子
    從來都不會檢討自己
    接下來家屬會提起國賠然後ooxx

    之前中和南勢角派出所的員警開槍把一個個性侵殺人犯打成半身不遂 還要負擔他下半輩子

    極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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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補上新聞@@~

    http://www.lawspace.com.tw/digiBoard/default.asp?ID=12972&page=1
    聯至 宇法知識工程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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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感謝翻譯!影片前半段未經彩排的部份,難道都不怕真的被開槍打死嗎?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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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他是好萊塢知名的武術教練,也是李小龍的著名門生之一。他大概是對自己的功夫真的很有自信,而且在制服對方之後會立刻有其他工作人員上前說明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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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zhVAJOHgQo&list=UUGAURbPuVw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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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支持警方的作法
    連新聞都說,這傢伙連自己老爸都挾持了。
    警方可以說是解救了人質的英雄耶,
    若是在美國,擊斃匪徒可以說是標準程序吧,
    為什麼台灣的媒體跟輿論會這麼是非不分,
    設身處地去想,當生命受到極度威脅時,
    可能自己反應會更激烈吧~~
    祈禱台灣不要變成一個只講人權,不論正義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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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請容許我分享此篇文章

    回覆刪除
  15. 這篇文章寫得太好了!

    回覆刪除
  16. 我們的保母用槍的狀況和美國比起來要
    拘謹許多才是…有時候覺得這早該使用
    飛行道具的狀況下,仍有警察不能開槍

    幾天前亮證件沒用直到對空鳴槍才平息
    施暴者的新聞和昨天看到的這篇新聞都
    讓本人頗有感觸...

    有同感的部分太多了,感謝汝發文兼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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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L1zX-SrBH0&feature=player_embedded 國外真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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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CS玩多了就以為現實扣板機跟滑鼠點兩下一樣簡單,說什麼為什麼不能控制子彈數量這些
    還真以為點放就可以貫頭?
    二次元跟三次元是不同的 OK?
    說什麼不瞄準再打的根本...自我腦補強大
    以為當時警察拿著狙擊槍CAMP在一個點上?
    還可以好整以暇的開槍?
    當過兵的都知道要打中移動中的目標有多難
    更何況移動中目標的指定位置
    有這種本事也別幹警察了..直接代表國家參加奧運射擊項目了
    還有那些老喊"為什麼不用擒拿術?為什麼不空手奪白刃"的
    真的會讓人吐血
    以為點滿天賦說放就放?
    就算不考慮CD時間
    這種被動技能也要有條件的配合才能放出來吧
    我覺得他們需要的是機器戰警
    不是人類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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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感謝提供這樣好的影片和翻譯!

    學長您好,我也是憲兵退伍的。影片翻譯中,約1分50秒,您大概打錯一個字,是五呎而非五碼。另外影片結束時的字幕,是否應翻譯為隱藏的槍套?請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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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挺好笑的,這個時候怎麼不casebycase了呢?第一員警有兩個第二犯人拿西瓜刀
    連開五槍裡真的有包含sop對空的那槍還是警察太菜嚇到亂開五槍,我比較相信是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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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回Wencheng:我今年二月剛退,我需要叫您學長
    的可能性比較大XD

    呎打成碼很明顯手誤,當時太累了orz
    至於片尾看起來的確該翻成隱藏的槍套!

    感謝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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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回應frogknight:

    第一點:老鳥丟下菜鳥跑了。而且人數完全不是重點,
    你可以看看上面留言分享的影片,一個精神異常的人
    被三個警察圍著,而且被擊中多發子彈,依然對兩名以上的警察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第二點:西瓜刀怎麼了?請不要對我說出"西瓜刀沒那麼危險"這種話。

    至於嚇到亂開五槍這一點,我建議您去把我的文章再看過一遍。在那種情況下要求任何人保持鎮定都是多餘而且不可能的。

    我衷心地希望閣下不要變成本篇文章回應的第一個負面教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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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好文!!!!誰能接受這種無法無天的人權啊ˊˋ
    BTW,前陣子那位把嫌犯開槍打到半身不遂的員警是我同學,我一點都不覺得他有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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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看我妳po的影片之後,以後警察不要配槍了,改配蘭波刀還比較實用不會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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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Dear all:

    從媒體的敘述來看,這兩名員警一前一後跑出了民宅,他們在事發現場看見什麼、遇到什麼會讓他們如此驚慌失措顧著逃命?

    我相信從事後鑑定小組的報告,包括彈道、口供等會還原現場真相,一如同車禍肇事區分責任,並不是單純的某一方錯,而是歸責的比例。

    至於鄉民還有媒體的未審先判聽聽就好,因為打打嘴砲又不用付費,甚者某些媒體用血腥色情加料,還有善惡二分法激化閱聽率,讓證據說話吧!有時候事實的真相,從法院明察秋毫的判決書,跟報紙讀到的是完全兩回事。

    感謝原PO製作字幕與上傳,這個很花時間的我知道 (笑)

    Verg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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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這篇看似在為警察平反,實則突顯了他們的無能。

    當警察遇到歹徒時,不僅要有人數上的優勢(從這個例子來說可能至少要三倍甚至以上),還要再加上武力上的優勢,才有機會將其制服而不是直接讓他葛屁!

    若上述條件無法滿足,遇上歹徒近距離攻擊的警方,能開槍將其擊斃並保全自己毫髮無傷,似乎就已經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

    看來,警察的能力似乎跟我這個窩在冷氣間、手邊放著雞排珍奶的嘴砲鄉民差不了多少?好吧,可能比我在強一點,或許跟我家樓下的保全差不多等級。
    既然受過正規訓練的警察能力只有如此,淪落到要跟一般的百姓相比,那何需要再多花納稅人的錢送他們去受訓、組織警察部門?

    遇到危機時能夠自保已實屬了得(還得是武力已優於對手的情況下),要能加上優勢的人力,或許還有點機會能夠將歹徒制服,這樣的能力不就像是配有槍枝的"平民"?不過這群平民遇到危險時有槍勉強能夠活命,手無寸鐵的一般平民似乎只能期待歹徒突然暴斃?

    本來不太同意woosean的槍枝合法論點,連過來看到這篇後實在不得不同意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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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你自己就說了阿
      你就是吹冷氣喝珍珠奶茶打嘴炮而已 說了這麼多你還是不懂在那種情況下要能夠制伏一個拿刀亂砍亂刺的人困難在哪

      刪除
    2. 說的好
      用你這道理可以完爆台灣所有的公務員
      台灣有誰能真的100%做到自己本分該做的事?

      刪除
    3. 如果能的話,我還真希望能拿我家30公分的生魚片刀跟你家警衛打打看,看看喝珍奶肥宅的大樓警衛擋不擋的住瘋子

      刪除
    4. 而且我叔叔就是警察,像你這種肥宅怎麼可能知道他們的辛苦,酸民只會酸

      刪除
  27. 好文章,謝謝,收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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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推推

    台灣治安壞 跟一些無知的嘴砲拖不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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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lambor的自介看來都是真的

    以為受過訓練就是拳王、神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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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當我看到類似的新聞,有以下的想法:
    第一種情況:警察沒對空開槍,打死攻擊者。
    打得好!
    第二種情形:警察按照SOP,被攻擊者殺死。
    這個警察是沒有受過訓練還是過得太安逸了?以為犯人木樁,不會動是不是?

    不要說刀子了,就連木棒、鐵棍都是很危險的東西。而且,你絕對不希望被拐杖鎖給夯到;如果被夯到,要不就是躺醫院,要不就是進墳墓。

    我是覺得,東方(中國、台灣、日本等等)的鄉民根本不知道當時的情況,就在那邊大放厥詞,或是認為警察根本就是和人民作對,所以一出了事情,就說警察有夠壞。

    我承認,警方是有一些害群之馬,但不代表所有的警察都會包娼庇賭的;絕大多數的警察……呃……
    就像『大搜查線』裡頭演得一樣,警察也是平凡的人,唯一和你我不同的,就是他們受過訓練,也必須在維持治安的時候,保持一定程度的警覺。

    打死現行犯,這是很正常的行為;事後的調查是一定要得,這是為了證明警方的清白;但譴責是不必要的。

    所以,鄉民們,如果在那種突發狀況,你能依照SOP,先表明身份,對空鳴槍,如果無效才能開槍;而不能打重要害,只能打手和腿……等等的話,請跟我說,我會讓你知道什麼叫做『大吃一驚』。
    如果你死了不能怪我。

    最後,以『大搜查線』中,和久(老的那個)曾經說過作為結尾。
      『逮捕犯人的時候,是最危險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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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frogknight and lambor:
      請問兩位是功夫電影看太多了是嗎?以為每個人都是葉問,可以一個打十個?
      就算是葉問或是李小龍,如果他們身上有槍,也不願意開槍對付拿刀的瘋子。
      他們會直接轉身逃跑。

      如果每個警察都像葉問一樣,可以空手一個打十個,那你們是不是又要說:這樣的話,誰來阻止警察犯罪?

      我討厭警察沒錯,那是因為我不是個那麼守法的人;但我相信他們的工作,也相信他們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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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我是也覺得警察很可能真的只是強一點、拿槍的平民?
    不過我不覺得這是無能就是了,台灣那麼多警察,我不覺得空手奪白刃這種東西是人人精通的。
    遇到拿刀的就算功夫學好一點的應該也會戰戰兢兢。
    畢竟被利刃畫到,不管任何部位都不是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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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你提到的情形都是正當防衛
    依據現行法令警察本來就沒有責任。
    要被追究責任的警察所面臨的情形絕對稱不上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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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事實上死者有殺人意圖, 家人連報警的機會也沒有. 如果只是蓄意傷人, 罪不致死. 沒錯, 這絕對稱不上是正當防衛. 這只證明國家對於執法人員的訓練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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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問如何證明是殺人還是傷人意圖?如果當時你是在現場,看到他拿刀衝上來,會跟他說:等一下,你是想殺死我還是砍傷我?況且那也不是家人報案的,是鄰居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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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每天玩CS都不能玩到槍槍爆頭

    樓上是希望訓練警察到什麼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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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如果這樣都不能叫正當防衛,那在台灣能正當防衛的人只剩下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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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中肯XD 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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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嗨! 原來龍哥也是憲兵出身的啊!

    真的覺得沒有所謂執法過當.....
    當自己犯罪的時候 就誰都不能怨了
    不管被怎麼了都是活該
    唉 當警察也是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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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神經病那一段有好笑到.....
    所謂有圖有真相
    有影片那更沒話講拉
    真是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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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好文~ 借分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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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唉...
    實際上沒和歹徒搏鬥過的民眾,大概只能活在自以為是的幻想之中......

    以前受過司法警察訓,有個實際和歹徒搏鬥過的教官在課堂上聊他的經驗談。
    他說不要以為警察學的短警棍打擊術、综合逮捕術和槍術,可以輕易在搏鬥使出來,和歹徒比的根本是看誰的腎上腺素強和誰的反應強。

    比起槍,我遇到的這個教官更習慣近身搏鬥,他的反應是先用警棍拚命擋下歹徒2~3刀,再抓空隙反擊。(你要擋刀!所有你在學校學的漂亮動作都無意義,先拚命擋就對了!)

    因為歹徒常先發動攻擊、先發制人,所以其實警察往往處於被動狀態,能擋下攻擊再反擊,不管結果怎樣,都很了不起了。

    然後不要以為開槍打人像遊戲裡殺人一樣簡單,也不要以為被槍打中會像遊戲裡一樣只要沒死就還能活繃亂跳的。
    被打中的人會像斷了線的風箏一樣直接倒地,然後從傷口開始大量冒血,大部分人就這樣直接倒到救護車來,小部分忍的住痛的也會因為大量失血而慢慢失去力氣(你會看到他的臉色開始變慘白......)

    然後這時就開始考驗開槍警察的抗壓性,人命是很沈重,特別是眼前這位歹徒因你開槍而慢慢步入死亡,但是在救護車來之前你卻做不了什麼事,那心理壓力不是常人能想像的。

    ----------
    教官最後有說了一句很沉重也一直讓我忘不了的一句話:
    「寧願讓歹徒蓋白布條,也不要讓國家為你蓋國旗。」

    什麼事後譴責都不要管,搏命當下先以保住自己性命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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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沒有人有說話的權利,不管是攻擊還是被攻擊都因該抱持被殺的決心,旁邊沒人有議論的權利,提簡單的一點:你是警察你願意開槍還是被捅,那些議論的人是偽善,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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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lambor 希望你家有一个持枪匪徒闯入而只有一个警察来帮你!白痴!好莱坞戏看太多了吧?鄉民就是鄉民,就是打嘴炮最厲害,虛假的正義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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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台灣不是曾因為一起殺警奪槍案之後改變巡邏體制?
    執行巡邏勤務時一定要兩兩一組,一前一後。
    所有員警射擊訓練增加腰部射擊。

    我記得腰部射擊應該是不需要把槍取出槍套?
    很久以前的新聞了,不知道誰還有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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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妓者整天惟恐天下不亂還會什麼.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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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捷運隨機持刀殺人的事件,看到往有說擒拿防身術,應用在持刀客上的極度危險,然後就看到好色龍大大的這個翻譯影片,滿震撼的,不敢再說自己多有正義感了,逃跑才是最正確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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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伊魯山度大師 是很厲害的用刀高手!!也是李小龍的好友!!>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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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酸民:幹嘛不打手腳?
    當一種點火就可以瞬間膨脹500至600倍的物質被放在密閉容器,而且還在你手上爆炸時你能把容器抓穩,而且你前面還有一個半秒後就會要了你的命的瘋子
    也請聯絡我,我幫你實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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